主旨:函轉教育部函,有關「教師待遇條例」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(二)字第 1140041480B 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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